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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第69题)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第69题)
admin
2018-04-20
52
问题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第69题)
选项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D、为保证控方和每名辩护人都有发言时间,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答案
A,B,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也可以与被告人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所以A项说法错误。
B、C项:《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1、2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因此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故B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
D项:《最高法解释》第233条规定:“法庭辩论过程中,审判长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对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或者指责对方的发言应当提醒、制止。”所以对于辩护人的辩论不能进行时间限制,应当听取完整的辩护意见,故D选项做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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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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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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