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是指债务人基于各种原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的合法到期债权实现造成了损害,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债务名义向次债务人主张实现到期债权的诉讼制度。非法债务、专属于债务人自身以及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不适用代位权诉讼。 根据上述定义,下

admin2020-01-24  75

问题 代位权诉讼,是指债务人基于各种原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的合法到期债权实现造成了损害,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债务名义向次债务人主张实现到期债权的诉讼制度。非法债务、专属于债务人自身以及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不适用代位权诉讼。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是(       )。

选项 A、李某尚欠林某到期钢材款 6 万,一日林某获悉张某欠李某赌债 6 万,林某可提起代位权诉讼
B、王某尚欠陈某到期购房款 3 万,一日陈某获悉王某已得到其被张某打伤所获赔的医疗费,陈某可提起代位权诉讼
C、周某尚欠辛某到期工程款 5 万,一日辛某获悉刘某欠周某未到期水泥款 8 万,辛某可提起代位权诉讼
D、叶某尚欠欧某到期购车款 4 万,一日叶某获悉游某欠欧某到期租金 9 万但欧某以公事繁忙为由不去追索,叶某可提起代位权诉讼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债务名义向次债务人主张实现到期债权的诉讼制度”、“非法债务、专属于债务人自身以及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不适用代位权诉讼”。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 项: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适用代位权诉讼,不符合定义,排除;
B 项:被打伤所获赔的医疗费,属于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不适用代位权诉讼,不符合定义,排除;
C 项:未到期水泥款不符合“非法债务、专属于债务人自身以及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辛某可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定义,当选;
D 项:叶某是债务人,不能提起代位权诉讼,不符合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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