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种情形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公务员任职和辞职的规定?

admin2012-08-12  40

问题 下列何种情形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公务员任职和辞职的规定?

选项 A、李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和安全局长
B、市经济委员会张主任兼任投资公司董事长
C、教育局高副局长辞职一年后经教育局批准到教育局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担任主任
D、市政府批准办公厅机要处王处长辞职出国

答案A,B,D

解析 A错B错,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49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C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73条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二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D错,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71条第3款,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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