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件产品的不含税售价为1000元,每件产品的成本为800元;购进原材料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销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暂不考虑)。2012年8月,税务机关对该企业2011年度的纳税情况

admin2015-04-26  42

问题    某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件产品的不含税售价为1000元,每件产品的成本为800元;购进原材料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销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暂不考虑)。2012年8月,税务机关对该企业2011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有关账务资料如下:
    (1)销售给A企业产品10件,同时收取未逾期的包装物押金1000元,包装物租金2000元。
    (2)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同时支付运费5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
    (3)企业在建工程部门领用产品5件(该项工程至2012年8月尚未完工),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4000
    贷:库存商4000
    (4)企业以前月份购进的原材料被盗,已知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10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向A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正确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为(    )。

选项 A、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B、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C、不用缴纳增值税
D、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案A,C

解析 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不用缴纳增值税。预期未收回的押金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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