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的高新技术区(国务院批准)内一计算机软件公司(2000年5月成立)被认定为软件开发企业(对于其应享受的政策,已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2004年和2005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2004年实现(自产软件)销售收入;总额6000万元;应扣除的销

admin2014-02-27  31

问题 某省的高新技术区(国务院批准)内一计算机软件公司(2000年5月成立)被认定为软件开发企业(对于其应享受的政策,已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2004年和2005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2004年实现(自产软件)销售收入;总额600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和税金及附加 40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经税务机关审核的广告费74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60万元,软件研发费32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60万元 (其中支付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15万元)。已计人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600万元、三项经费105万元,取得工会专用收据,本年职工年平均为200人。该省核准计税工资800元/月。
   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总额8010万元,(自产软件600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39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5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80万元,软件研发费309万元);已计入销售成本与相关费用的全年工资和三项经费是:实发工资总额350万元,并按规定比例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取得工会专用收据。从某内资联营企业取得税后投资收益51万元,联营企业适用 15%税率,当年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本年平均职工210人)。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述问题
   (1) 计算2004年该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及其附加
   (2) 计算2004年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
   (3) 计算200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4) 计算2005年该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及其附加;
   (5) 计算2005年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
   (6) 计算2005年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税额;
   (7) 计算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税额。

选项

答案(1) 该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按税法规定,工资以及教育费附加据实扣除。 (2)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000×3‰+3=2l(万元)。违反经济合同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调增260-21=239(万元) 从事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广告费据实扣除。该企业2000年5月成立,到2004年仍然可以享受该政策。 (3) 2004年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0-4000-800-(800-260+21)-60]×15%=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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