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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死缓制度。
论我国的死缓制度。
admin
2022-03-17
34
问题
论我国的死缓制度。
选项
答案
死刑缓期执行指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情形。死刑缓期执行是死刑中的一种过渡性处理方法,属于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简称死缓制度。它与死刑立即执行共同构成死刑这一刑罚方法,而不是轻于死刑的一个独立刑种。 (1)死刑缓期执行的适用条件:①适用的对象只能是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②对犯罪分子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2)死刑缓期执行的最终结果:①犯罪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以后,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②受刑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将死缓减为25年有期徒刑。③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计算。 我国《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计算。”据此,死缓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计算在死缓的考验期限之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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