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甲在筹备结婚过程中,连续多日劳累,患化脓性扁桃腺炎。医生在为其诊查中同时发现患有淋病。患者住院四天,扁桃腺炎痊愈出院,医生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甲 ( )

admin2015-10-22  39

问题 青年甲在筹备结婚过程中,连续多日劳累,患化脓性扁桃腺炎。医生在为其诊查中同时发现患有淋病。患者住院四天,扁桃腺炎痊愈出院,医生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甲    (    )

选项 A、不能结婚
B、应当暂缓结婚
C、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D、可以结婚,治愈后可生育
E、不影响结婚生育

答案B

解析 (1)不宜婚配:
①直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不得通婚。
②男女双方均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犴抑郁症或其他重型精神病,或双方均为智力低下,特别属遗传因素引起者,不宜婚配。
(2)不宜结婚:
①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者,不宜结婚。
②如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者,不宜结婚。
(3)应暂缓结婚:
①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应暂缓结婚。在婚前医学检查中最常面临的是乙型肝炎问题,我围人群中约有10%以上可检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而无症状,属“无症状慢性乙肝病毒感染状态”或称“无症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一般肝功能均正常,不必限制其结婚生育。但如一方HBsAg阳性,对方抗HBs阴性可在婚前先注射乙肝疫苗,待全程免疫完成,血清抗-HBs阳转后再结婚。如HBsAg阳性、肝功能明显异常或HBeAg阳性、抗-HBc阳性(表示有活动性病毒复制、传染性大),应劝其暂缓结婚生育。特别是女方HBeAg阳性,需经积极治疗转阴后才可受孕。又如患麻风病未经治愈应禁止结婚。麻风病虽不会遗传,也不会胎传,但属接触传染,在未达治愈标准前,应暂禁结婚生育。在婚检中,如已确诊为梅毒,应暂缓结婚,必须尽快由专科给予正规、足量的治疗,并按规定追踪观察。在随访中应检查RPR定量试验,待滴度下降4倍以上症状、体征全部消失后才可结婚,婚后必须追踪至RPR阴性为止。如已确诊为淋病,亦需及时、足量、正规用药,性对象亦应同时接受检查、治疗。在治愈前,应暂缓结婚。
②有关精神病在发作期间或尚未稳定满两年者,应暂缓结婚。
③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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