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罚的功能。

admin2015-07-08  18

问题 试论刑罚的功能。

选项

答案刑罚的功能,是指国家正确制定、裁量和执行刑罚对人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国家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活动,对不同的对象可能产生不同的功效与作用。具体而言,刑罚具有如下功能: (1)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 ①剥夺功能。剥夺功能作为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的首要功能,就是通过适用刑罚来限制或剥夺犯罪分子的某种权益,使其丧失再犯能力和条件的积极作用。任何刑罚都具有剥夺功能,不同的刑罚又具有不同的剥夺功能,剥夺功能是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目的的必要前提。 ②惩罚功能。刑罚以剥夺犯罪分子的某种权益为内容,体现了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因此,刑罚具有使犯罪分子产生痛苦和精神强制的作用。惩罚是刑罚的固有属性,也是刑罚的基本功能和实现特殊预防的坚实基础。 ③教育改造功能。一方面,刑罚适用既可以使犯罪分子为其犯罪行为感到耻辱,产生良心自责和自省,又可以对犯罪分子产生加强道德禁忌、强化规范约束作用,从而认识其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我国刑罚的具体适用也都贯穿着教育改造的内容;再一方面,刑罚的教育改造功能还体现为它对犯罪分子具有的感化作用。无论是刑罚的适用,还是刑罚的执行,都体现出教育改造功能。教育改造功能是实现刑法特殊预防目的的根本保证。 (2)对被害人的功能——安抚功能。国家即时对犯罪分子实施惩罚,不仅可以树立国家法律公平正义和惩恶扬善的形象,而且惩罚的不可避免性也能够抚慰被害人或其亲属不安的心情,满足其本能的复仇需要,平息愤怒和仇恨,避免私力报复,增进其安全感,恢复其心理平衡。 (3)对社会的功能。 ①威慑功能。刑罚能够震慑、威吓意图实施犯罪的人,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威慑功能是实现刑法一般预防目的的重要条件。 ②教育鼓励功能。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法制,鼓励公民坚决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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