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案例分析第81—85题)罗格公司2008年年底陷入财务危机,已经拖欠职工工资3个月,共计300万元。罗格公司即以较低价格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收取甲公司预付货款300万元,全数发给职工;另与异地丙公司签订一份200万元的原材料采购合同,约定

admin2011-10-29  36

问题 (2010年案例分析第81—85题)罗格公司2008年年底陷入财务危机,已经拖欠职工工资3个月,共计300万元。罗格公司即以较低价格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收取甲公司预付货款300万元,全数发给职工;另与异地丙公司签订一份200万元的原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货到3个月后付款。2009年1月,罗格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货款被丁商业银行起诉。罗格公司遂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经查:罗格公司欠丁商业银行到期货款400万元(未设担保),未到期货款880万元(以罗格公司所有的办公楼及厂房抵押,抵押物市值约为1300万元),丁商业银行总债权额为1280万元:罗格公司未设抵押的机器设备价值约500万元,库存原材料价值约为100万元,流动资金3万元;应收戊公司货款100万元;欠庚公司运费。100万元;欠辛公司原材料款500万元;欠地方税务局税款150万元。2008年6月提前清偿壬公司未到期债务300万元。
(2010年案例分析第85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罗格公司破产案件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出资额占罗格公司注册资本l/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如果第三人在破产宣告前为罗格公司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和解
C、如果人民法院宣告罗格公司破产,则不再转为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
D、破产宣告标志着破产程序进入清算阶段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破产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l/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清算,与债权人团体达成以妥协让步的方法解决债务的决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一种拯救性的债务清理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不能通过和解、清算等程序免于清算的,由法院宣告其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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