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公司联合投标一项工程,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日期2012年3月10日送达了投标书,随后于3月11日签订了联合投标协议,则评标委员会初审该联合体的投标书时应( )。

admin2013-09-03  36

问题 甲、乙两家公司联合投标一项工程,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日期2012年3月10日送达了投标书,随后于3月11日签订了联合投标协议,则评标委员会初审该联合体的投标书时应(     )。

选项 A、通知甲补充联合投标协议
B、通知乙补充联合投标协议
C、通知甲和乙补充联合投标协议
D、按废标处理

答案D

解析 由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0日,如果甲与乙3月11日才签订了联合投标协议,表明联合体投标文件中未附甲乙联合投标协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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