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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真题)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
(2014年真题)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
admin
2016-09-06
25
问题
(2014年真题)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乙不予理睬,径自逃走。因为道口栏杆未及时放下,一列火车在通过该道口时,将一辆面包车撞翻,导致车上3人重伤,面包车报废。
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
(1)对甲、乙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丙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
(1)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甲、乙经过合谋,在共同实施盗窃时被丙发现,二人使用暴力将丙捆绑,此时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罪;同时二人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本身构成抢劫罪。甲、乙明知火车将至,仍然将丙捆绑后逃匿,即在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仍不松开丙,共同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 (2)丙不负刑事责任。虽然由于丙的不作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但因丙遭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履行义务,因此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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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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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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