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所谓公众责任是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保险则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公众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害事故。 ②战争、内战、叛乱、暴动、
所谓公众责任是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保险则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公众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害事故。 ②战争、内战、叛乱、暴动、
admin
2021-02-03
91
问题
所谓公众责任是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保险则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公众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损害事故。
②战争、内战、叛乱、暴动、骚乱、罢工或封闭工厂引起的任何损害事故。
③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损害事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是( )。
选项
A、某市发生地震,造成室内多栋楼房倒塌,路面塌陷
B、节假日期间某企业举办烟火表演,由于现场混乱发生踩踏事件,致使多人死亡
C、某餐厅故意将过期菜品给客人食用,导致多名顾客食物中毒
D、维修路边窑井的施工队躲雨时忘记在井边设立标志,导致行人失足掉落受伤
答案
D
解析
根据定义,A项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B项属于骚乱引起的,C项属于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引起的,均属于公众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D项属于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D0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职业能力测验题库银行系统招聘考试分类
0
职业能力测验
银行系统招聘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根据2013年春季广交会传出的信息,我国很多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在人民币对外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不敢接来自外商的长期订单。这是因为,如果接下外商的订单,当未来对外商交货并结汇时,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我国企业在将收入的外币兑换为人民币时,兑换到
债券是债务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承诺按约定的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并在约定日期偿还本金的书面债务凭证,它反映了筹资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现有按年收益率10%每年付息一次的100元债券,期限为5年。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当市场利率为11%时,债
推动金融发展和金融深化的最主要的原因有()。
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商业银行的贷款有逐渐“表外化”的倾向,具体业务包括:贷款额度、周转性贷款承诺、循环贷款协议、()。
目前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都是()形式。
(2012年)如果在总行之下设立若干机构,形成以总行为中心的银行网络系统,则该商业银行组织制度是()。
公司法人财产的特征包括()。
技术可行性分析的核心是()。
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由于贸易、非贸易和资本往来而引起的国际间资金流动称为()。
税收保全措施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必要前提,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税收保全措施的必然结果。()(2000年)
随机试题
企业的偿债能力取决于
施工成本计划按其作用的分类中( )是以合同标书为依据,按照企业的预算定额标准制定的设计预算成本计划,且一般情况下只是确定责任总成本指标。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当关联方之间存在重大影响时,无论相互之间有无交易,均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
学生李某因在上课时嬉戏打闹,被班主任打手10~30下,班主任的这种做法()。
【2014年四川宜宾.判断】顿悟是格式塔学派提出的关于学习的实质。()
服刑期间王尔德苦等道格拉斯来信,可迟迟没有消息。他为道格拉斯坐牢,道格拉斯却只顾着在外潇洒。更过分的是,他还想把王尔德的信件卖给出版商,趁机捞一票。王尔德十分愤怒,遂奋笔疾书教训这小子。信中王尔德历数了道格拉斯的种种缺陷、自己的种种好处,中心思想是:我对你
“重阳节”那天,延龄茶社来了25位老人品茶。他们的年龄恰好是25个连续自然数,两年以后,这25位老人的年龄之和正好是2000,其中年龄最大的老人今年()岁。
OnThursdays,Classes7,4,6and8havemusic.Classes3,4,6and7haveFrench.Classes1,6and3havegeography.Alltheclasse
AlongwiththegrandviewoftheGreatWall,travelerstoPekingshouldn’tmisstryingthePekingRoastedDuck.Toenjoythefa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