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

admin2014-06-10  25

问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0年试卷一第100题)

选项 A、乙公司应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
B、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
C、因开证行巳破产,甲公司应直接向乙公司收取货款
D、虽然开证行破产,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

答案B,D

解析 根据UCP600第2条和第8条的有关规定,保兑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其中“不可撤销”是指开证行对信用证的付款责任。“保证兑付”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保证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
    本题中开立的是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则意味着该信用证不但有开证行不可撤销的付款保证,又有保兑行的兑付保证。该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是开证行或者丙银行,视承兑对象而定,不会是乙公司,A项错误。
    保兑行不因开证行的变化而撤销保兑义务。因此,丙银行的保兑义务并不因开证行的破产而免除。甲公司仍可依信用证向丙银行交单并要求付款。BD两项正确,C项错误。
    在司法考试对信用证的考查中,一般多考查信用证独立原则、信用证止付条件等,这是近几年来首次考查信用证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相对比较简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8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