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因相邻关系发生争执并殴斗,张某把王某打伤,王某打110报警。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派人到现场处理。警官孙某在讯问笔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代签了警官刘某的名字。后区公安局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张某不服,以区公安局存在程序违法为由向市公安局

admin2017-07-07  43

问题 张某与王某因相邻关系发生争执并殴斗,张某把王某打伤,王某打110报警。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派人到现场处理。警官孙某在讯问笔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代签了警官刘某的名字。后区公安局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张某不服,以区公安局存在程序违法为由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复议后,作出了对张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张某在接到行政复议后三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1)市公安局加重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张某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哪个公安机关?为什么?
    (3)诉讼过程中,受害人王某是否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为什么?

选项

答案(1)不正确。因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l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本题中,行政复议机关市公安局作出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复议决定,对申请人更为不利。故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正确。 (2)市公安局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而且复议机关市公安局改变了原行政行为,因此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3)受害人王某可以申请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8O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