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非《食品安全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12-08  35

问题 (2017年)某区质监局以甲公司未依《食品安全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为由,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甲公司认为,依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原则,应适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非《食品安全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条例》不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别法,甲公司说法不成立
B、《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若《条例》与《食品安全法》抵触,法院有权直接撤销
D、《条例》与《食品安全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

答案A,B

解析 本案中,《食品安全法》与《条例》之间不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而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A项正确。但是,在我国,即便下位法抵触上住法,法院也没有对于立法的审查权,无权直接撤销,只能直接适用上位法。C项错误。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规范,很明显涉及行政许可,属于公法中的行政法。B项正确。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中的“法律”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文件,本题中《食品安全法》属于“法律”,但《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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