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抢劫案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某甲突然患有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 )

admin2013-11-19  26

问题 某甲抢劫案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某甲突然患有精神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    )

选项 A、延期审理
B、中止审理
C、作出无罪判决
D、终止审理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因此,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7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