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17-03-14  31

问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
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享有更多的意思自治
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1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D、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 A项和B项都是公司法理论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强的人合色彩,而股份有限公司中资合色彩较为明显,与之相对应,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意性规范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强制性规范较多。A项正确,B项表述正好相反。根据《公司法》第26条和第84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制度只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选项C认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分期缴纳,这是错误的。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规定在《公司法》总则部分,不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选项D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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