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10题)

admin2017-06-13  32

问题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10题)

选项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D

解析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共有五方面内容:
    (1)指引作用。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其具体又分为个别性指引、规范性指引、确定的指引和不确定的指引。其中,个别性指引是指具体的指示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规范性指引是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确定性指引是指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的指引。
    (2)评价作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3)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法的教育作用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4)预测作用。法的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它既包括对如何行为的预测。也包括对行为后果的预测。
    (5)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这里,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并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
    A选项中陈法官依据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指示。主动申请回避。这是法的指引作用而非教育作用的体现,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法院对王某盗窃行为的判决,是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判断、衡量其行为合法与否的表现,这是法的评价作用而非指引作用的体现,故B选项错误。C选项中林某在获知相应的法律法规后。预测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从而开始重视其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这是法的预测作用的体现。同时,法的规范作用中并不包括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法通过惩罚王某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来强制其遵守法律,这是强制作用的体现,故D选项正确,当选。
    陷阱点拨:考生对本题的异议反映出考生并未掌握各个作用之间的区别。故在此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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