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多占少用土地的,其闲置部分的土地使用权( )。

admin2010-03-25  38

问题 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多占少用土地的,其闲置部分的土地使用权(    )。

选项 A、应予确定,不需缴纳土地闲置费
B、应予确定,但需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
C、不予确定,国家收回
D、不予确定,返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答案D

解析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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