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适用过程中较少使用归纳推理的直接原因是( )。

admin2013-06-09  35

问题 我国法律适用过程中较少使用归纳推理的直接原因是(    )。

选项 A、中国缺少法律推理传统
B、中国法制较为落后
C、中同不采用判例法制度
D、中国的归纳推理未得到法律的认可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法律推理的认识。法律推理可以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两类,而形式推理又可以分为归纳推理、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情况、个别事实中总结、抽象出一般的知识或原理的逻辑思维过程。而演绎推理则是严格按照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的三段论模式进行的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演过程。归纳推理比较适合判例法,而演绎推理比较适合制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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