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3/5)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3/5)
admin
2021-05-28
28
问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3/5)
选项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答案
C
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非借条出具日。
选项B错误:《担保法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从这一规定可知,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不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本题中银行并未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甲仅失去了胜诉权,但仍可以向乙追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u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0年钱百万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钱有二子一女,长子(2008年死亡)生一子甲(2009年死亡),甲遗有一子乙;次子(2007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200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子(第四代),无权继承;乙、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6万元的房屋和4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4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2万元。现在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武甲与儿子武乙坐飞机从北京前往上海办事,因飞机失事,二人均负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武甲与武乙因伤势过重相继死亡。武乙的女儿武丙继承其祖父武甲遗产的行为属于:()
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丙为受益人。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l0年试卷三第78题)
2007年7月,陈某为其母投保人身保险时,为不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承保年龄,在申报被保险人年龄时故意少报了二岁。2009年9月保险公司发现了此情形。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77题)
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保险期间内,张某找到租用甲公司槽罐车的李某催要租金。李某与张某发生争执,张某打碎车窗玻璃,并挡在槽罐车前。李某怒将张某撞死。关于保险受益人针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由的表述,下列哪些
甲、乙、丙于2010年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013年3月1日,甲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月5日,丁因不知情找到甲商谈一笔生意,甲以合伙人身份与丁签订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试卷三第71题)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20lO年试卷三第73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关于此规定在合伙法原理上的称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33题)
随机试题
洞固位形牙体预备的要求哪项是错误的
水蛭最主要的性状特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
市场环境分析的SWOT方法包括()。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变奏曲式的结构?()
随着中巴两国合作不断深入,巴基斯坦于2013年2月18日正式向中国移动移交瓜达尔港运营权,并且两国拟在瓜达尔港和中国西部经济特区喀什之间修建一条铁路,读下图回答问题。瓜达尔港建设的有利条件是()。
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相比,它的缺点是().
MenorcaorMajorca?Itisthattimeoftheyearagain.Thebrochuresarepilingupintravelagentswhilenewspapersandmagazin
Inthepasttwentyyears,therehasbeenanincreasingtendencyforworkerstomovefromonecountrytoanother.Whilesomenew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