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A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拥有自己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所得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4500万元;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10

admin2022-12-06  41

问题 某市A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拥有自己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所得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4500万元;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10万元(未入账核算)。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50万元为支付给某中介单位的销售佣金,该佣金在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内,但是佣金中的50%为现金支付,取得了相关发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20万元。
(4)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确认预计负债80万元。
(5)财务费用520万元,其中50万元为构建固定资产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该固定资产当年未达到使用状态)、360万元为本年向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该笔借款本金3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9%。(权益性投资为1000万元)
(6)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非目标脱贫地区捐款90万元、直接捐赠5万元、违反购销合同支付的违约金15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7)税金及附加160万元。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包括支付给本企业残疾人员工资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9)该企业的所得中含有来自境外A、B两国分公司的所得(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10%;在B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两个分公司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5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企业采用分国不分项方式进行境外所得抵免。
(说明: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企业工资和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额。(含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选项

答案工资据实扣除。 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31-200×14%=3(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8%=16(万元),大于7万元,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残疾人员工资20万元可以100%加计扣除,纳税调减20万元。 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应调减所得额=20一(1+3)=1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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