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份,张某承揽一加工业务,2月份预付报酬2000元,3月份加工完成交付产品时委托方将余款8000元全部付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就该加工业务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dmin2013-06-01  28

问题 2012年2月份,张某承揽一加工业务,2月份预付报酬2000元,3月份加工完成交付产品时委托方将余款8000元全部付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就该加工业务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选项 A、(2000-800)×20%+8000×(1-20%)×20%=1520(元)
B、(2000+8000)×(1—20%)×20%=1600(元)
C、[(2000-800)×20%+8000×(1-20%)×20%]×(1-30%)=1064(元)
D、[(2000+8000)×(1-20%)×20%]×(1-30%)=1120(元)

答案B

解析 (1)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在本题中,报酬分两次支付,但都属于一次性加工业务的收入,应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2)稿酬所得才有按应纳税额减征30%的规定,劳动报酬所得没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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