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向阳和柳叶是一对80后夫妻。向阳看到周围有的同事靠炒股赚了不少钱,心生羡慕,但手头拮据,于是和妻子商量借钱炒股。柳叶不同意,于是他向柳叶保证自己借的钱自己 还,为了让柳叶放心,还特意和柳叶书面约定以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事后,向阳以自己的名义向并不知道他
向阳和柳叶是一对80后夫妻。向阳看到周围有的同事靠炒股赚了不少钱,心生羡慕,但手头拮据,于是和妻子商量借钱炒股。柳叶不同意,于是他向柳叶保证自己借的钱自己 还,为了让柳叶放心,还特意和柳叶书面约定以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事后,向阳以自己的名义向并不知道他
admin
2017-04-14
21
问题
向阳和柳叶是一对80后夫妻。向阳看到周围有的同事靠炒股赚了不少钱,心生羡慕,但手头拮据,于是和妻子商量借钱炒股。柳叶不同意,于是他向柳叶保证自己借的钱自己 还,为了让柳叶放心,还特意和柳叶书面约定以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事后,向阳以自己的名义向并不知道他们夫妻约定的朋友姜鑫借了一笔钱,但两人未对这笔借款约定利息。针对此案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向阳还款时应该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姜鑫支付利息
B、姜鑫有权根据连带责任,要求柳叶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向阳欠款
C、姜鑫只能要求向阳以其个人财产还款
D、柳叶如果主张该借款为向阳的个人债务,必须证明姜鑫知道她和向阳之间的约定
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本案例中,姜鑫并不知道向阳和柳叶的约定,故C项错误,D项正确。B项的说法没有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A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l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综合知识题库大学生村官分类
0
综合知识
大学生村官
相关试题推荐
一、注意事项1.本题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
一、注意事项1.本题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
1.2013年6月22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的第3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中国的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成为中国第31项世界文化遗产,中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45项。汉文字史料记载就有1300多年以上
【考生须知,】1.监考老师发给你的测试材料分为两部分:试题本和答题纸。2.测试开始前。请在试题本和答题纸上指定位置先填写好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项内容,然后再开始答题。3.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
给定资料资料一媒体披露H省一中学发生群发性肺结核事件后,A县政府官网于2017年11月16日中午通报证实确有此事,但对事件涉及的范围和人数只字未提。而根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肺结核疫情严重,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问题:2008年4月1日,秦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在劳动合同届满后,公司又于2010年4月1日与其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1月1日,秦女士发现自己已经怀孕2个月。秦女士每月工资为6
下列利用光反射原理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西甲公司与英超公司签订有偿委托合同,由西甲公司委托英超公司采购200台空调,并预先支付购买空调的费用30万元。英超公司经考察发现A公司有一批物美价廉的空调,遂以自己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买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英超公司从A公司购进200台空调,总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是()。
随机试题
雷诺数Re≥4000时,一定是层流流动。()
我们国家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是()
男性,35岁。血压24/13.3kPa(180/100mmHg),经服硝苯地平及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3周后,血压降至16/10.6kPa(120/80mmHg),关于停药问题应是
业主在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有()。
如果一个出口合同是以FOB或CFR条件进口,为预防在装运时货物掉人海里而使出口商蒙受损失,出口商可以采取对货物投保加以补救,请问这种情况将投保()最合适。
2003年1月1日,上市公司接受其合营企业委托,经营合营企业的全责于公司(甲公司),经营期5年。2003年初,甲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1000万元,按照委托经营协议的规定,上市公司无论经营如何,均可获得固定收益150万元,此收益在年终支付。2003年,经过上
TheintroductionofnewvarietiesofriceandwheatinAsiaandLatinAmericahasbeenknownasthe"GreenRevolution".Sofart
20世纪40年代毛泽东确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是
已知随机变量(X1,X2)的概率密度为f1(x1,x2),设Y1=2X1,Y2=X2,则随机变量(Y1,Y2)的概率密度f2(y1,y2)=()
A、Yes,I’mill.B、No,Idon’tthinkso.C、Yes,he’sverywell.D、Iagreewithyou.B本题意为“Jeff看起来脸色有些苍白,你觉得他是病了吗?”符合题意的选项是B“不,我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