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13年12月签订如下合同: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受托方乙公司提供原材料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5万元,与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注明运费和保管费合计4万元。2013年12月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2014年)

admin2017-03-26  39

问题 甲企业2013年12月签订如下合同: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受托方乙公司提供原材料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5万元,与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注明运费和保管费合计4万元。2013年12月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2014年)

选项 A、625
B、665
C、875
D、106

答案B

解析 (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200×10000×0.3‰+5×10000×0.5‰:625(元)。
  (2)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运输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10000×1‰=40(元)。
  (3)甲企业2013年12月共应缴纳印花税=625+40=665(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l0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