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8年5月2日接到于阳县(该县隶属于A市)环保局的罚款通知,甲公司不服,向A市环保局提出了行政复议。A市环保局于5月10日作出了受理行政复议的决定。A市环保局将罚款的数额增加了5万元,并于2008年12月1日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甲公司,同时要求

admin2011-01-29  38

问题 甲公司于2008年5月2日接到于阳县(该县隶属于A市)环保局的罚款通知,甲公司不服,向A市环保局提出了行政复议。A市环保局于5月10日作出了受理行政复议的决定。A市环保局将罚款的数额增加了5万元,并于2008年12月1日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甲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行政复议受理费用2000元。甲公司更加不服,准备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只能向A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
(2)甲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在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3)A市环保局于2008年5月10日作出受理行政复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为什么?
(4)A市环保局收取2000元费用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为什么?
(5)A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书是否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是否生效?为什么?
(6)甲公司对于该复议决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如果起诉,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选项

答案(1)否,甲公司还可以向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为相对人对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如环保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因此甲公司既可以向A市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还可以向于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甲公司应当在2008年7月1日前申请。因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相对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3)A市环保局于2008年5月10日作出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甲公司于2008年5月2日提出了申请,到A市环保局5月10日作出受理决定已经超过了5个工作日。 (4)A市环保局收取行政复议费用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5)A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书不需要等人民法院判决后才确定是否生效,因为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6)甲公司可以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措施。如果起诉的话,该公司可以向于阳县人民法院或A市环保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为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于阳县环保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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