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成立从事服装加工的普通合伙企业,由乙和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甲因不参与合伙企业的任何经营活动,闲暇时投资其弟弟经营的美婷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

admin2022-06-13  52

问题 甲、乙、丙成立从事服装加工的普通合伙企业,由乙和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甲因不参与合伙企业的任何经营活动,闲暇时投资其弟弟经营的美婷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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