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借款给乙,约定于2014年3月1日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3月1日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17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丙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借款给乙,约定于2014年3月1日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3月1日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17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丙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dmin
2020-02-01
29
问题
甲借款给乙,约定于2014年3月1日前还清本息,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14年3月1日后,乙没有还款,甲也一直没有催乙还款。2017年4月1日,因乙一直未还款,甲遂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丙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必须先起诉乙,经强制执行未果后,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B、无论乙所负债务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丙承担保证责任后,都有权向乙追偿
C、丙有权主张乙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D、乙所负债务虽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丙仍应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14年3月1日~2017年3月1日,该笔债务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选项A,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选项B,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选项D,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期间为2014年3月1日~2014年9月1日,截至2017年4月1日,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丙的保证责任消灭,有权拒绝向甲承担保证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e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纠纷应由()的法院管辖。如此案标的物已转移至G公司,在诉讼中需要进行财产保全时,法院()。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具体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应当以()为被告。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 )。
就甲、乙之间的合同而言,以下关于古画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负担问题,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丁的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是对行政复议的制度性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 )行为。
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张某因参与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并罚款500元,在执行期间,李某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称张某打伤了其儿子致使其子至今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判决拘役6个月并赔偿李某儿子医药费2000元这时张某的拘留15日已执行10天;对此张
随机试题
Cushing ulcer是指由下列哪种原因引起者?
应用氯丙嗪出现锥体外系症状,其原因是
变形测量中水平位移测量的方法有()。
某企业期初资产总额为200万元,本期资产共增加120万元,期末的所有者权益为270万元,则期末的负债总额为()万元。
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退出word的操作方法有()。
宋代画家陈居中的代表作是__________。
下列关于股利理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ThecurrentemergencyinMexicoCitythathastakenoverourlivesisnothingIcouldeverhaveimaginedformeormychildren.
【2015-37】研究表明,学习成功的学生往往对学习抱积极态度,而学习遭受挫折的学生对学习抱消极态度。能对这种态度做出合理解释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