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做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归( )享有。
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做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归( )享有。
admin
2019-02-28
33
问题
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做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归( )享有。
选项
A、委托方
B、受委托方
C、双方共同
D、专利主管机关指定的人
答案
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39条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d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民事责任的基础性归责原则是()。
(2015年真题)甲秘密窃取他人持有的枪支,该行为同时符合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构成。按照我国刑法理论,这种情形属于()。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
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的货款50万元,最高债权额为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随后,甲公司又向乙公司进货4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之后乙公司将其中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
关于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简答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
简述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随机试题
男孩,14岁。昨晚进食海鲜,今晨开始畏寒、发热、腹痛,以左下腹为重,腹泻伴明显里急后重,大便8次,初为稀便,继之为黏液脓血便。对该病例首先采用的抗菌药物是
十二正经中,“络脑”的经脉是
细菌性肝脓肿,细菌进入肝脏最常见的途径是
处置金融资产时,下列会计处理方法中,不正确的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建立。()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注册商标的,转让商标时()。
府兵制
李大钊在评价义和团运动时曾指出:“时至近日,吾人所当努力者,惟在如何吸取两洋文明之长,以济吾东洋文明之穷。断不许以义和团的思想,欲以吾陈死寂灭之气象腐化世界。”李大钊所说的“陈死寂灭之气象”主要是指义和团运动
A:Hi.Tom.Howareyou?B:Notverygood.A:Sorry.【24】【25】【26】(怎么了)?B:Idon’tknow.ThesedaysIalwayshave
The【B1】dayinmylifeisalwaysmybirthday.ThenIgetup【B2】thesunrises,andfirstIgointothebathroom(浴室)tohaveab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