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甲的叔叔、哥哥、爸爸和表妹对于谁有资格做甲的辩护人有不同的意见,根据下列各选项对他们身份的描述,有资格做甲辩护人的是:

admin2009-04-23  52

问题 甲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甲的叔叔、哥哥、爸爸和表妹对于谁有资格做甲的辩护人有不同的意见,根据下列各选项对他们身份的描述,有资格做甲辩护人的是:

选项 A、被告人甲的叔叔乙,乙为当地公安局局长
B、被告人甲的哥哥丙,丙已加入日本国籍
C、被告人甲的爸爸丁,丁被判缓刑正在执行期间
D、被告人甲的表妹戊,戊与本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答案2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2条从正面对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做了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诉解释》第33条从反面对哪些人不能做辩护人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6)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在本题中,A选项被告人甲的叔叔乙,乙是当地公安局的局长。乙作为当地的公安局长,只有在他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时,才可以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而在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并不包括叔叔,因此乙不能做甲的辩护人,A项不选。B选项甲的哥哥丙,虽然已经加入日本国籍,但丙是甲的近亲属,因此仍然可以担任甲的辩护人。因此B项为正确选项,应选。选项D中,甲的表妹戊因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且不属于甲的近亲属,因此不能担任本案甲的辩护人,所以D项不当选。C选项中甲的爸爸丁被判缓刑正在执行期间,即使他是甲的近亲属也不能担任甲的辩护人。因此C项错误不应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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