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公民刘某出版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1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收到稿酬20000元;10月份将小说手稿在某国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折合人民币90000元,并已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0000元。刘某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

admin2022-06-22  57

问题 2012年中国公民刘某出版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1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收到稿酬20000元;10月份将小说手稿在某国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折合人民币90000元,并已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0000元。刘某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4480
B、4560
C、6080
D、7760

答案D

解析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刘某稿酬所得应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20000)×(1—20%)×20%×(1—30%)=3360(元)。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每次收入在4(300元以上的,应缴纳税额一应缴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每次收入额×(1—20%)×20%。拍卖小说手稿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0×(1一20%)×20%=14400(元)>10000(元),在中国境内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4400—10000=4400(元)。刘某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360+4400=7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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