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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和其妻子经常争吵,但是其妻子又不愿意与其离婚,陈某遂萌生往其妻子饭里下毒杀害其妻的念头,但是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儿子。所以陈某将儿子送到相隔300里的父母家。并嘱咐儿子千万不要回家。陈某回家后在饭菜里下了毒就出去了。其儿子不愿意在奶奶家呆,遂偷偷跑回家。
陈某和其妻子经常争吵,但是其妻子又不愿意与其离婚,陈某遂萌生往其妻子饭里下毒杀害其妻的念头,但是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儿子。所以陈某将儿子送到相隔300里的父母家。并嘱咐儿子千万不要回家。陈某回家后在饭菜里下了毒就出去了。其儿子不愿意在奶奶家呆,遂偷偷跑回家。
admin
2014-04-02
38
问题
陈某和其妻子经常争吵,但是其妻子又不愿意与其离婚,陈某遂萌生往其妻子饭里下毒杀害其妻的念头,但是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儿子。所以陈某将儿子送到相隔300里的父母家。并嘱咐儿子千万不要回家。陈某回家后在饭菜里下了毒就出去了。其儿子不愿意在奶奶家呆,遂偷偷跑回家。陈某儿子和妻子共同将有毒的饭菜吃下,均因中毒死亡。请问陈某对其妻子和儿子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分别是什么?( )
选项
A、都是间接故意
B、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间接故意
C、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
8
解析
首先,陈某主观上认识到其下毒行为会杀害自己的妻子,并希望这一结果发生,并且实施了足以杀死其妻子的行为,由此可见对于其妻子的死亡陈某有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其次,行为人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若其放任另一个相近的结果,则通常认为其对这个结果是间接故意。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行为人主观上的确排斥这一伴随结果的发生,并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措施,就可认定其对于这一伴随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不是间接故意,而是过失。本案中,陈某为避免将其儿子毒死,专门将其送到离自己家很远的父母家,并且叮嘱其不要回家,由此即可推断出陈某并非放任其儿子死亡的结果发生,因此可排除间接故意成立的可能性。最后,陈某将儿子送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很难认定其已经预料到儿子可能在短时间内不听自己劝告返回,因此不宜认定陈某主观上存在有认识的过失,也即过于自信的过失。同时,陈某儿子返回自己家中并与其母亲一起用餐也并非不可能预料到的,不属于意外事件。因此应认定陈某对于其儿子的死亡主观上有疏忽大意的过失。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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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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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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