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甲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发布了拟将80%的国有产权转让的公告,产权公告期为10日。相关各方为实施该收购事宜进行的相关工作如下: (1)甲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甲公司的

admin2009-02-15  32

问题 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甲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发布了拟将80%的国有产权转让的公告,产权公告期为10日。相关各方为实施该收购事宜进行的相关工作如下:
   (1)甲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当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
   (2)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审批后,由甲企业组织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3)为了减小招标、投标的工作量,产权交易机构事先规定受让方登记数量不得超过5家。
   (4)甲企业经产权交易机构委托,对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管理,在对包括以乙公司在内的5家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后,将相关资料交付给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产权交易机构在对意向收购方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现只有乙公司1家符合条件,即通知甲企业与乙公司可以以协议方式转让出资额。
   (5)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A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按照评估结果的80%确定实际交易价格。甲乙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为2005年2月1日。
   (6)乙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约定首期付款在3月1日前支付并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其余款项应当2006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7)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公司首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然后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产权转让的审批,以及职工安置方案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由甲公司组织清产核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产权转让公告以及登记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乙公司之间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按照评估结果的80%确定实际交易价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如果A资产评估事务所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根据规定,A资产评估事务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7)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及首付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如果甲公司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甲公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9)甲公司办理产权变动登记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①甲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②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安置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由甲公司组织清产核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产核资。 (3)①产权转让公告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②甲企业受托对意向收购方进行登记管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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