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11年卷二66题,多选)

admin2018-03-24  48

问题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11年卷二66题,多选)

选项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最高法解释》第94条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2)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因此,应选A。《最高法解释》第85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4)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B项“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意味着送检材料与对比样本要么都是来自犯罪现场遗留,要不都是来自被告人、被害人本身,失去了DNA鉴定的意义。因此,应选B。C选项虽然所指不十分明确,比如,可能是发生了犯罪,也可能是在举行体育比赛或开玩笑时说的话。但是,就证人本身的所见所闻,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即具备证据的合法性。具体到某一案件,要综合全案与其他证据一起来分析和认定。也就是说,“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特征,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到底有多大的证明力,则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因此,不选C。《最高法解释》第81条第(1)项规定,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但是,如果经过核对或者不核对而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的,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情况,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最高检规则》第199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检察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1条规定,……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可见,如果只是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是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的,因此,不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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