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21-07-05
36
问题
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B、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件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C、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D、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
A,B,D
解析
有限公司股东外转股权时,应该经过其他股东人数过半同意,而不是持股比例的半数,A选项错误。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过股东会的特别多数决,须经法定程序,甲直接修改章程程序违法。而且对于股权外转的限制事宜,由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章程可作出特别规定,可约定高于2/3表决权的比例,或要求全体一致决,甲直接修改章程的行为在实体上也可能是违法的,B选项错误。有限公司股权内转是自由的,甲当然可以分割其股权,将其自由内转给其他股东,C选项正确。有限公司股权外转时,其他股东享有优购权,该优购权是针对该外转的全部股权,而非一部分。但如果其他股东都要行使优购权,则按其出资比例购买。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T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司考.2014.3.82)
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司考.2013.3.78)
以下选项中,属于确认判决的有:()
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的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期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中国法律的规定,史密斯可否参与诉讼?()
甲企业使用“暖暖”牌商标生产保温瓶已有两年,但该商标一直未申请注册。乙企业为甲企业商品的销售商,知道“暖暖”牌商标已有相应的市场价值,且知道甲企业未对该商标进行注册。于是,乙企业向商标局申请将“暖暖”作为自己的商标。甲企业得知后,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下列选项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张某与王某约定,王某将汽车无偿转让给张某,条件是张某将自己的房屋无偿提供给王某居住,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是:
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有关脑膜瘤的发生,以下哪项是错误的
A.牙结构异常B.牙形态异常C.牙数目异常D.牙萌出异常E.牙结构形态均异常氟牙症属于
妊娠初期,仍每月有月经而不损伤胎儿者,称为
进入疟区时作为病因性预防的常规用药是()
某房地产企业2008年1—10月在6千平方米的土地上开发建成一幢建筑面积为6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年内未销售;2008年4月有偿受让填海形成的土地2万平方米。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年税额每平方米3元,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动机是激发和维持有机体行动,并使该行动朝向一定目标的心理倾向和内部动力。一般认为,动机具有哪些功能()
在人生理想内容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
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是
下面程序的功能是:将一个5行5列矩阵(用二维数组表示)主次两条对角线上的元素依次赋值为1,2,3,4,5和5,4,3,2,1。空白处应填的是______。main(){int(a[5][5],i;for(i=0;i<=4;
C++语言类体系中,不能被派生类继承的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