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4题)阅读下面短文,回答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①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

admin2014-11-07  67

问题 (2010年第4题)阅读下面短文,回答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①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注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某日,自然人甲因个人原因自杀,故意闯入高速公路,与乙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甲重伤。该机动车参加了丙保险公司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下面关于该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丙不承担责任,甲承担全部责任
B、丙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甲承担
C、丙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D、丙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甲乙平均分担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对文意的理解。见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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