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甲、乙双方因工程款纠纷引发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终结。由于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甲欲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甲提出的下列事实和理由,不能得到法院准许的有( )。
甲、乙双方因工程款纠纷引发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终结。由于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甲欲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甲提出的下列事实和理由,不能得到法院准许的有( )。
admin
2021-09-09
39
问题
甲、乙双方因工程款纠纷引发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终结。由于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甲欲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甲提出的下列事实和理由,不能得到法院准许的有( )。
选项
A、二审判决书未经甲方签收
B、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C、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有明显错误
D、二审法官应当回避的没有回避
答案
A
解析
诉讼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RLw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题库一级建造师分类
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招标人(),责令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招标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则视同()。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对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是由()制定,然后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如果发现合同条款空缺,致使合同难以履行时,下列对于合同的内容确定方法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杨某的日工资为80元。政府规定2013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休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休息日。公司安排杨某在这7天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加班费合计()元。
某工程的地下隐蔽工程已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下达了停产整改的通知。但是,该安全隐患尚未排除时,项目经理却要求工人甲某继续施工。对此情形,甲某可以行使()。
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协议补充和按照交易习惯都不能解决时,则只能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履行。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分部工程施工,须严格按施工程序进行,那么下列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不得新建排污口的地域包括()。
随机试题
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文档“Word.docx”,按照要求完成下列操作并以该文件名“Word.docx”保存文档。将文档最后5行转换为2列5行的表格,倒数第6行的内容“中英文对照”作为该表格的标题,将表格及标题居中。
粪便的主要色素是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在开标后()个工作日内将开标记录上传中国国际招标网存档。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当事人执业证书申请的审查期限为()日。
顾客在接受服务后通常很难立即感受到服务所带来的利益,也就难以对服务的质量作出客观的评价。()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一个有代表性的社区人口数量大约是()。
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大学毕业生的过度供给,过度的供给使大学毕业生的平均年收入降到了比只持有高中文凭的工人仅高18%的水平。到了20世纪80年代,大学毕业生的平均年收入比只持有高中文凭的工人高43%,尽管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后期大学毕业生的供给量没有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ccess关系数据库中包含()个对象。
Heknowslittleofmathematics,and______ofchemistr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