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互相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7-11-23  43

问题 依《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互相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可向不同的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B、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只能向一地法院提出申请
C、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一年
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内地人民法院判决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政策的,可不予认可和执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区域法律问题——区域司法协助。按照《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A错误。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两地法院分别执行判决的总额不得超过判决确定的数额。已经部分或者全部执行判决的法院应当根据对方法院的要求提供已执行判决的情况.B错误。申请人中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两年,C错。内地人民法院认为在内地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内地人民法院判决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政策的,不予认可和执行。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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