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综合体地上26层、地下3层,建设用地面积8.95万m2,总建筑面积37.73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8万m2、地下建筑面积10.65万m2。该建筑地上一层至三层设计为室内步行街,通过若干中庭互相连通。步行街建筑面积43 411m2,其中首层建

admin2019-09-11  39

问题 某商业综合体地上26层、地下3层,建设用地面积8.95万m2,总建筑面积37.73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8万m2、地下建筑面积10.65万m2。该建筑地上一层至三层设计为室内步行街,通过若干中庭互相连通。步行街建筑面积43 411m2,其中首层建筑面积15 922m2,步行街净宽11~15m。
    该建筑地下室主要使用性质为汽车库、机电设备用房、物业服务用房,首层主要使用性质为百货、主力店、室内步行街和临街商铺,二、三层主要使用性质为室内步行街、百货、电玩、酒楼、歌舞厅,四至六层主要使用性质为百货、酒楼、电影院,七至二十六层主要使用性质为五星级酒店。该建筑除室内步行街的防火分区划分、安全疏散,以及部分疏散楼梯间在首层需借助室内步行街进行疏散等问题以外,其他消防设计均满足现行有关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在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中,通过隔离室内步行街中的商业火灾荷载,限制室内步行街内部的火灾荷载,设置有效的火灾探测、自动灭火、防排烟等消防措施,将步行街设置为“临时安全区”(也称为“准安全区”),以解决步行街防火分区面积超大、借用步行街疏散等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哪些工程项目可以进行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哪些工程项目不应开展建筑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选项

答案下列建筑可以进行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 (1)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2)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与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1)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有严禁规定的。 (2)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且工程项目无特殊使用功能的。

解析 不能以消防性能化设计为由任意突破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必须确保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不能低于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防火设计的消防安全水平。目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对其全部或部分进行消防性能化设计:(1)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2)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与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1)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且无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3)居住建筑。(4)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歌舞娱乐游艺场所。(5)室内净高小于8.0m的丙、丁、戊类厂房和丙、丁、戊类仓库。(6)甲、乙类厂房,甲、乙类仓库,可燃液体、气体储存设施及其他易燃易爆工程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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