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向乙赠送一台电脑。后甲的财产因遭遇火灾全部被焚毁,甲因此陷入经济困境。甲由此拒绝了乙要求其履行交付电脑的义务。则( )。
甲、乙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向乙赠送一台电脑。后甲的财产因遭遇火灾全部被焚毁,甲因此陷入经济困境。甲由此拒绝了乙要求其履行交付电脑的义务。则( )。
admin
2020-12-30
46
问题
甲、乙签订赠与合同,约定甲向乙赠送一台电脑。后甲的财产因遭遇火灾全部被焚毁,甲因此陷入经济困境。甲由此拒绝了乙要求其履行交付电脑的义务。则( )。
选项
A、甲应当交付电脑
B、甲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C、甲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甲无权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此为赠与人穷困抗辩权之规定。据此,选B项。对于赠与人行使穷困抗辩权的,对方不得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也不得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N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共同在某商场购买了一辆轿车,约定轿车交付后2个月内向商场履行付款义务,但四人到期仍未付款。如果每人对该辆轿车拥有1/4所有权,则()。
关于公示、公信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
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被限定在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是( )。
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甲欠乙15万元,甲的朋友丙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此时丙自有财产12万元,后甲不能清偿,乙诉至法院要求丙清偿15万元。则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时,该合同()。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
随机试题
若已知热水供应温度tr=60℃,冷水温度t1=20℃,混合水温度tn=30℃,混合水量为20m3/h,则所需tr=60℃的热水量为()。
马先生今年45岁,患有心脏病。5月份,他为女儿建立了遗产信托,并指定马太太为该信托的托管人,女儿为受益人。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若马先生要保证遗产计划可变性,则它应选择的遗产规划工具是()。
在开放经济中,如果一国利率相对于他国较低,则会()。
我们为什么不去西湖钓鱼呢?
“心理断乳期”是()。
(2012年上海.B卷.12)未来国际油价和大宗商品价格还会上涨,欧美市场资产价格的泡沫还会继续膨胀,但短期调整或上涨速率放慢的趋势是可以预见的。对这段文字中“未来”的理解,正确的是()。
公共部门管理相对独立的学术框架建立以()的出版为标志。
Networks can be interconnected by different devices. In the physical layer, networks can be connected by(1)or hubs, which just m
程序语言可划分为低级语言和高级语言两大类。与高级语言相比,用低级语言开发的程序,其(45)。
在数据库逻辑设计中,当把E-R图转换为关系模式时,下面的做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