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具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具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
admin
2017-03-28
41
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具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请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答案
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题中甲乙、甲丙之间的合同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属于有效合同。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房屋焚毁后甲不能交付房屋,仍然要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错误。根据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尚未向丙交付房屋,因此,丙不负担房屋焚毁的风险。选项D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I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一天夜晚,甲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为躲避甲向右拐,跌人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则下列关于如何承担乙的损失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43题)
李某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间李家被盗,损失财物总计7万余元。李某为获取更多的赔偿,向保险公司谎称被盗财物价值10万元,保险公司全额进行了理赔。事后,保险公司查出李某谎报损失一事。关于如何处理此事,保险公司内部形成以,下列几种意见正确的是:
甲和乙于4月20日签订瓷器买卖合同,约定5月6日甲将瓷器以5000元的价格交付给乙,丙知道该合同后于4月22日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5月10日乙将该瓷器以6000元的价格交付给丙。4月28日,甲将该瓷器以7000元的价格卖与丙,并交付。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将自己的汽车作价15万元抵押给乙,未约定担保数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因一次意外事故使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18万元。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关系()。
杨某向木匠赵某定作一个桌子,杨某提供木料,赵某于]周内完成。后来赵某由于事务繁忙就将这个桌子交给其同事刘某来做。1周后,赵某将刘某作好的桌子交给杨某,杨某发现做功相对粗糙,而且明显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赵某此时说这个桌子实际上是刘某作的
刘某投资2000元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于导致其在经营的2年期间共欠下外债30万元。当债权人纷纷向刘某索要欠款时,刘某称企业无力偿还并于2003年1月解散该企业。此时,刘某刚与其妻离婚,并将双方的共有财产全给与其妻。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在诉讼进行过程中,下列哪些属于民事诉讼行为:()。在本案民事诉讼中,应当适用哪国民事诉讼法?()
甲乘坐乙的汽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甲以乙违反运输合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开庭过程中又以乙侵权为由要求赔偿身体伤害和精神损害。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期间(武大2006年研)
患者,女,75岁,进行性呼吸困难一个月,无发热,体检示气管向左侧偏移,右侧胸廓饱满,右肺叩诊呈浊音,呼吸音消失,诊断为胸腔积液,胸水检查示,外观呈草黄色,比重1.024,有核细胞数1000×106/L,单核细胞80%,胸水蛋白36g/L,ADA17U/L。
A.治疗验证系统B.立体定向系统C.治疗计划系统D.准直器系统E.治疗实施系统用于制定一个优化分割病变和重要器官及组织的治疗方案的是
患者,男,68岁。双上肢持物不稳,双下肢行走有踩棉花感,诊断为脊髓型颈椎病,行前路手术,患者手术后出现颈部明显肿胀,增粗,并出现呼吸困难。应高度怀疑患者出现了
诊断真热假寒证最主要的依据是
综合布线系统中的设备间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面积不应小于()m2。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经济建设的目的。
日本一科学家一生做了一项发明,有企业拿他的成果赚钱。他说对自己没有什么损失。谈看法。
一、注意事项本题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二、给定资料1.在中国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