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8-06-16
44
问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
A,D
解析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入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项。故本题答案选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It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行测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2000年~2005年,我国农村发电量占用电量比重最大的年份是()。与2000年相比;,2005年农村装机容量提高了多少?()
(1)签订合作协议(2)进行市场调研(3)初步确定合作对象(4)进行谈判(5)达成合作意向
小华每分钟吹一次肥皂泡,每次恰好吹100个,肥皂泡吹出后,经过一分钟有一半破了,经过两分钟还有二十分之一没有破,经过两分半钟肥皂泡全破了。小华在第20次吹出100个新的肥皂泡的时候,没有破的肥皂泡有多少个()。
下列关于空足白陶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下列对于龙山文化时期用火烧水的意义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主要目的是()。
从原文看,下列对“阿尔戈斯”方案相关内容的说明,正确的一项是()。原文第二段中“其全球的稳定性依靠海洋来保持”中的“其”指代的是()。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以下问题。据英国《新科学家》杂志报道,地球发展史已经证实,地球每10万年就要进入一个冰河时期,虽然这是人类居住的这个星球最剧烈的气候变化,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人能够解释清楚引起这一无情周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最近美国科学家对此提出了一
空气中的粉尘是上班路上无法避免的“杀手”,在走路或骑车过程中,身体处于运动状态,毛孔张开,此时更容易让粉尘附着在脸上。如果清洁不彻底,毛孔会变得粗大,黑头也会逐渐明显。最能准确复述这段话主要意思的是()。
考试之于()相当于()之于运动
2016年4月24日—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调研考察,调研考察的首站是()。
随机试题
物质的量浓度相同的下列物质的水溶液,其pH最高的是()。
(2005年第5题)纤维蛋白降解产物的主要作用是
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多种类型,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导致。
根据给定报表式样,为新建报表定义组合单元,并输入相关信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行使市场规制立法权的行为。()
“团结就是力量”这句格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法无明义舰定不为器,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指的是刑法的
使用VC++6.0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源程序文件3.cpp,要求编写一个CMyShape类,含有求面积、周长等的纯虚函数,然后编写一个CRectangle类和CCircle类继承CMyShape,并实现求面积、周长的两个函数。在main函数中测试得到下面的结
A、JasondamagedMike’scarinanoccident.B、Jasonjustboughtanewcar.C、JasonboughtanewcarforMike.D、Jasoncouldn’tf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