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
2015-06-28
33
问题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
A
解析
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是否具有危害结果,关键看具体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A项所述甲的行为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危害后果,所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G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首次规定“官当”制度的政权是()。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任期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吴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生产的“假化肥”不应属于《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产品”,而应认定为《刑法》147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关于该案法官运用的解释方法属于()。
试根据刑法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及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个体工商户对外所欠的债务,由其家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我国刑法分则共有( )犯罪,其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又有( )犯罪。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张某系美国公民,因为多次组织从哥伦比亚向美国贩卖毒品,被美国有关当局通缉。张某于2000年5月到中国旅游。美国方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中国警方,请求中国警方将张某逮捕。经查张某从未向中国贩卖过毒品,也未在中国贩卖过毒品。我国不能对张某采取下列哪个措施?(
随机试题
三羧酸循环的生理意义是
下列属于直观预测法的有()。
因政府调整规划导致动工开发日期推迟两年的土地不认定为闲置土地。()
某保险公司总机构设在我国某大城市,除在该在大城市设立具有独立经营职能的投资分支机构(该投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能分开核算)外,还分别在我国A、B两省省城没有从事保险业务的二级分支机构。该保险公司实行以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分摊企
电端机是常用的光纤电子通信设备。()
作为曾经的媒介大亨,报纸的影响力已经__________,互联网、手机的普及,让现代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发生了_________的变化,报纸媒体的阅读群体日益萎缩,新媒体留给报纸媒体的发展空间已经越来越小。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修身,就是修德,有书卷气,就必须有正气、骨气。少了正气、骨气,就不能说有书卷气。历史上,秦桧不能够说他没有学问,但没有人认为他有书卷气。但当你走进林觉民故居,读着那凄美的《与妻书》,你感到了柔情、亲情和正气、大气,谁看了都认为这封信充满书卷之气,会对写书之
下列关于Cookie的描述,正确的有()。
人活着,还要有梦想和憧憬,要有远大______和理想。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Heenjoysit.B、He’squiteinterestedinit.C、Hedoesn’tlikeit.D、Hehasnoideaaboutit.C根据对话中男士所说的“Oh,Idon’tlikeit”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