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冯某是同事关系,平日来往很多。一天,冯某的母亲病重需住院治疗,高某同冯某一同前往医院,因住院费还差1万元,冯某向高某借了1万元,数月后,冯某拿1万元归还高某,高某说:“你先用吧。”冯某表示感谢。过了5年,高某、冯某之间感情恶化,高某要求冯某归还欠款1

admin2013-08-13  33

问题 高某、冯某是同事关系,平日来往很多。一天,冯某的母亲病重需住院治疗,高某同冯某一同前往医院,因住院费还差1万元,冯某向高某借了1万元,数月后,冯某拿1万元归还高某,高某说:“你先用吧。”冯某表示感谢。过了5年,高某、冯某之间感情恶化,高某要求冯某归还欠款1万元,冯某认为高某已表示不用自己还了,所以不予归还,同时告诉高某,还钱的诉讼时效已过。问:
高某、冯某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变更?

选项

答案高某、冯某之间一开始形成了借贷关系,后来冯某归还欠款时,高某通过意思表示以后再说,据此不能认为高某有赠与的意思,因此高某、冯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并未变更为赠与关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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