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于2007年11月21日签订了《联合开发某一号路3号楼项目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负责办理该项目的一切合法手续;乙公司按双方商定的投资计划,负责资金投入,资金投人总量不突破2亿元。2008年2月1日,双方签订了

admin2013-05-15  37

问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于2007年11月21日签订了《联合开发某一号路3号楼项目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负责办理该项目的一切合法手续;乙公司按双方商定的投资计划,负责资金投入,资金投人总量不突破2亿元。2008年2月1日,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其中约定由乙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合同价款1.7亿元。同日,甲公司发布了招标公告,随后组织了招标,乙公司中标。2008年3月19日,双方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B,约定合同价款1.9亿元,并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工程结算款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若中标被有关部门认定无效,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应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甲乙双方对工:程结算款的纠纷?

选项

答案若中标被有关部门认定无效,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解决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纠纷途径有三种:①双方友好协商;②按照合同约定机构进行调解;③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仲裁或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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