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下列事项须审批机关批准的是:( )

admin2008-05-12  49

问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下列事项须审批机关批准的是:(   )

选项 A、因投资总额发生变化,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的
B、外方合作者向中方合作者转让部分合作企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
C、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主任、副主任的确定
D、合作企业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

答案ABD

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可知A符合题意。根据该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可知B符合题意。根据第26条的规定,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由此可知七不符合题意。根据该法第35条的规定,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文件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可知D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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