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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某生性蛮横,一次家中丢失一只鸡,怀疑为与其有隙的邻居符某所偷,遂冲到符某家要求其交出鸡。当时恰好古某、罗某均在符某家,上前劝解,不想柳某突然出手偷袭三人,将三人打成轻伤。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情节轻微,决定不立案,符某遂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则下
柳某生性蛮横,一次家中丢失一只鸡,怀疑为与其有隙的邻居符某所偷,遂冲到符某家要求其交出鸡。当时恰好古某、罗某均在符某家,上前劝解,不想柳某突然出手偷袭三人,将三人打成轻伤。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情节轻微,决定不立案,符某遂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则下
admin
2013-02-20
36
问题
柳某生性蛮横,一次家中丢失一只鸡,怀疑为与其有隙的邻居符某所偷,遂冲到符某家要求其交出鸡。当时恰好古某、罗某均在符某家,上前劝解,不想柳某突然出手偷袭三人,将三人打成轻伤。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情节轻微,决定不立案,符某遂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则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受害人参加诉讼,若其他被害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则视为放弃告诉权利
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受害人参加诉讼,若其他被害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应允许他们在本案宣判后另行提起刑事自诉
C、若其他被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则在本案一审判决后不得再提起任何形式的诉讼
D、若其他被害人接到通知后仅表示不出庭,则在判决宣告后判决效力直接适用于其他被害人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93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因此B、C、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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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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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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