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3年真题)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2013年真题)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admin
2020-12-28
26
问题
(2013年真题)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选项
答案
我国刑法学说通常以主观上有无共同犯罪故意作为标准认定共犯。下列情形貌似共同犯罪,但因缺乏共同故意或故意内容不一致,不认为是共犯: (1)过失不构成共犯。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分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2)间接正犯不认为是共犯。间接正犯又叫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的行为当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之间不是共犯。分两种情况:一是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责任年龄的人去实行犯罪;二是利用不知情人的行为实行犯罪。 (3)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事前无通谋,只是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 (4)过限行为不构成共犯。过限行为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有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行为。过限行为由实施者个人承担责任,其他人不承担共犯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6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担保方式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债权消灭原因的情形的是()。
下列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货物运送给乙后,乙再行付款。甲委托货运公司丙承运货物,但丙未能按时将货物运送到乙处,则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的民事主体是()。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情形不构成网络侵权的是()。
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系初中二年级学生,某一天校外人员乙闯入学校将甲打伤,如果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则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属于()。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
《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试说明:李某因家庭内部纠纷与其夫张某发生激烈争吵,
随机试题
简述产业购买者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皮肌炎与哪种病毒感染有关
A、青色、赤色B、黑色、青色C、赤色、白色D、赤色、黑色E、黄色、黑色瘀血证可出现的面色变化有
企业向银行借入9个月的借款80000元,存入银行,不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一套完整的营销信息系统一般包括()。
德育过程就是学生品德的形成过程。()
下列选项中,属于强农惠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是()。
1998年3月,梁某伪造了某市供销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当月中旬,梁某认识了周某,梁某自称是供销贸易公司的业务经理,提出聘周某为公司业务员,周某允诺。3月下旬的一天,梁某用伪造的公章以供销贸易公司的名义与一乡办衬衫厂签订合同一份,约定衬衫
ThemostfamouspainterinVictoria’shistoryisEmilyCarr.Whenshewasachild,shediscoveredthatwalkinginthewoods【C1】_
DonJuanwaswrittenby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