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实施该侵权行为的主体是谁?为什么? 本案若王东为侵权人,而王东之父母在此前的车祸中双双去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已参加工作的哥哥均不希望王东与自己生活,其都有监护能力。王东自己没有财产,则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实施该侵权行为的主体是谁?为什么? 本案若王东为侵权人,而王东之父母在此前的车祸中双双去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已参加工作的哥哥均不希望王东与自己生活,其都有监护能力。王东自己没有财产,则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admin
2013-06-09
37
问题
实施该侵权行为的主体是谁?为什么?
本案若王东为侵权人,而王东之父母在此前的车祸中双双去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已参加工作的哥哥均不希望王东与自己生活,其都有监护能力。王东自己没有财产,则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
答案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通意见》第159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王东的父母已经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应由他们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3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电子监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方式侦查,属于()。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国体是:()。
对于承运人的驾驶员发生车祸导致的货物损失及时间损失等,根据进口方和出口方签订的合同,应当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口方和进口方采取CIP方式,那么对于承运人的驾驶员发生车祸导致的货物损失及时间损失等,应当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011年多项选择第57题)
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采用的方式包括()。
2009年9月5日,家住A市C县的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A市B县公安局予以7天拘留的处罚,李某不服,释放后向相关机关申请复议,又不服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一般而言一审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判决?()
2009年9月5日,家住A市C县的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A市B县公安局予以7天拘留的处罚,李某不服,释放后向相关机关申请复议,又不服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李某对B县公安局的拘留决定不服欲直接向法院起诉,则有权管辖的法院包括()。
下列有关国家主席权力的规定,符合我国宪法的有()。
何某和卢某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何某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何某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卢某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提供了卢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的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卢某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引起和保持有意注意的条件是什么?
下列关于房屋转租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的地区,建筑边坡工程支护结构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报告除了有试验、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字和试验日期外,还应加盖( )。
民国初年颁布的学制是()
员工停车专用
加利福尼亚的消费者在寻求个人贷款时可借助的银行比美国其他州少,银行间竞争的缺乏解释了为什么加利福尼亚的个人贷款利率高于美国其他地区。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材料1秩序之于社会,就像规矩之于方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秩序社会便无法正常运行。秩序是由社会生活中的规范来制约和保障的。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它的公共生活规范和要求。公共生活领域越扩大,对公共生活秩序的要求就越高。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
二次型f(x1,x2,x3)=x12+4x22+3x32-4x1x2+2x1x3+8x2x3的秩等于()。
WhyisvitaminDimporta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