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法》,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dmin2013-05-03  37

问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   

选项 A、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不实,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产品出具认证标志,产品不再符合认证标准,认证机构没有要求其改正,也没有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认证机构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社会团体对产品质量作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7条、第58条命题。AB选项中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承担的是“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不是连带责任。 C选项中只有产品造成消费者的损失是由于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造成的,认证机构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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